通用要求规定了陶瓷便器部分与非陶瓷智能坐便器的外观质量、尺寸允许偏差(下表)、陶瓷坐便器任何部位的坯体厚度不小于6mm、下排式智能坐便器排污口安装距应为305mm, 后排落地式智能坐便器排污口安装距应为180mm或100mm、所有带整体存水弯的智能坐便器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、安装在水平面的智能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不小于100mm×85mm、不带整体存水弯的陶瓷智能坐便器应配备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的存水弯,且应能通过直径为41mm的固体球、陶瓷智能坐便器应承受3.0kN的荷重,其他类应承受2.2kN的荷重。
尺寸类型 | 尺寸范围 | 陶瓷便器部分 | 非陶瓷部分 |
外形尺寸 | ≤1000 >1000 | 规格尺寸×(±3%) | ±5 -10 |
孔眼直径 | ϕ≤30 30<ϕ≤80 ϕ>80 | ±2 ±3 ±5 | |
孔眼圆度 | ϕ≤70 70<ϕ≤100 ϕ>100 | 2 4 5 | |
孔眼中心距 | ≤100 >100 | ±3 规格尺寸×(±3%) | |
孔眼距产品中心线偏移 | ≤100 >100 | ±3 规格尺寸×(±3%) | |
孔眼距边 | ≤300 >300 | ±9 规格尺寸×(±3%) | |
安装孔平面度 | — | 2 | 2 |
下排式智能坐便器 | — | +5 | 0 |
落地式后排智能坐便器排污口安装距 | — | +15 |
使用功能上,普通型双冲式智能坐便器的全冲水用水量最大限定为8.0L,名义用水量≤6.4L;节能型双冲式智能坐便器的全冲水用水量最大限定为6.0L,名义用水量≤5.0.L。清洗功能上,清洗用水最高档的温度应在35℃~42℃;水接触到人体时的温度不低于30℃,接触到人体3s内,水温度不低于35℃;节水型智能坐便器清洗水总量不应大于500ml;臀部清洗受力最大值0.06N以上且清洗面积应大于80mm²。对于暖风烘干性能,标准要求经暖风试验,实验点周围温度上升15℃~40℃,且测试期间出风最高温度不大于65℃;暖风装置出风量不小于0.20m3/min;所有坐圈测试点的温度应控制在35℃~42℃。
在性能要求上,国家标准对耐水压性能、防水击性能、防虹吸功能、安装强度、整机寿命、整机能耗、额定功率、电气安全性能、耐潮湿性能等都有着明确的要求。
该标准的批准与发布将对智能坐便器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,能进一步规范智能坐便器生产流程,提高产品质量。新的标准可以更好的为卫浴洁具产品的质量监督把关,相信在这些产品标准的监督下,我国卫浴洁具行业的产品质量能够实现全面提升。